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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分享

2011-06-08

希望活得幸福的人,最好不要有愛或不愛的東西,也不要有或喜或憂的事物,應當練習隨遇而安、隨緣而動的修養

 

《智慧一○○》不愛不憂

不當趣所愛,亦莫有不愛;愛之不見憂,不愛見亦憂。──法句經卷下.好喜品

這首偈是說,不要拚命追求所喜愛的東西,也不要對迎面而來的事物有所厭惡。對凡夫而言,喜愛的東西不見了會憂愁,討厭的東西出現了也會憂愁。這是討論欣喜與厭惡的統一和對立。教我們不要在愛恨好惡之間掙扎,陷自己於矛盾痛苦之中。

 

人如果希望生活得快樂,對於所愛的東西盡量少一點,乃是沒有偏愛;最好也沒有不愛的東西。《六祖壇經》也勸人學習著「瞋愛不關心」的心境,不要讓自己有瞋有愛,否則就是煩惱。瞋愛是相互關連的,沒得到的想得到,追求時擔心得不到,得到了的又愁著會失去。心裡永遠有負擔,永遠沒有安定感。凡有所喜愛、有所厭惡,就是有所困擾、有所束縛,不得解脫。換句話說,只要世上有一樣東西是你所喜歡的,或是你所討厭的,你就被它困惑了。欣厭交加,患得患失,便是痛苦的人生。

 

心胸豁達的人,應該養成超越於欣厭及愛憂的觀念,沒有非要追求到手不可的東西,也沒有什麼已討厭到非得除去而後快的事物。看到喜歡的東西、遇到喜歡的事物,要問一問為什麼喜歡?是跟自私的自我有關呢?還是與大眾的幸福有關?事實上,有的所謂喜愛及憂慮,根本沒有意義,也沒有道理,只是一時的風氣,或者是一時的興趣使然。因此,希望活得幸福的人,最好不要有愛或不愛的東西,也不要有或喜或憂的事物,應當練習隨遇而安、隨緣而動的修養工夫,環境需要自己怎麼樣,就怎麼樣去面對它、因應它,就可到處安心和安身了。否則對所愛的東西拼命追求而到不了手,對不愛的東西拼命排斥又揮之不去,都是很煩惱的事。

 

文/聖嚴法師

 

摘錄至法鼓全集《智慧一○○》http://ddc.shengyen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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